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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常识 » 预防 » 黑龙江省拟修订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TUhjnbcbe - 2023/1/17 20:07:00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年3月1日实施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近几年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及时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6月22日下午,省*府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说明中指出,围绕贯彻细化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新规新*,《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各级人民*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工作体系,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协调、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规范了营商环境评价,即将评价主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营商环境主管部门修改为省人民*府,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策措施。同时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府应当建立健全*务服务体系,推动*务服务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就近办理*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及实行行*许可清单管理等规定。


  《条例(修订草案)》围绕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重点环节对标对表。将基本原则向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聚焦,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府职能为核心,践行“当好企业服务员”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补充完善了重点环节制度安排,增加了企业开办、登记财产、惠企利民*策等6项指标相关内容,对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等14项指标规定作了修改。同时,规定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哈尔滨新区应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条例(修订草案)》还着力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问题。要求建立防范和治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即通过采取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责任追究等措施,防止和纠正拖欠或者隐形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为固化国家在我省开展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成果,全面实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制度,规定拓展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规定各级人民*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多措并举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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