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
第四届百名“优秀财务经理”、“优秀办税员”评选活动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优化南山区税收营商大环境,提升纳税人办税的便利及满意程度,落实“春风行动”便民的宗旨,促进税收服务质量的提高与企业健康发展,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定于近期开展第四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百名“优秀财务经理”、“优秀办税员”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评选时间
年3月26日—4月27日
二、评选范围
在南山区国家税务局辖区内企业从事涉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财务经理和办税员,或在南山区国家税务局辖区范围内从事税务代理、税务记账等工作的税务师事务所、财务公司等可参与评选。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具备会计岗位从业资格。
2、任职或代理的企业至年度无税务稽查案件、无税务违法违章记录、无欠税记录,年的纳税信用评级为C级及以上。
3、熟练掌握财税事项的具体操作,能准确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相关涉税事项能按规定及时办理且资料报送完整。
4、积极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各类税企交流活动,主动配合税收调研及税收宣传等涉税工作,关心税收工作并积极认真提出有效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重点税源户的财务经理和办税员优先考虑。
四、评选流程
评选分三个环节完成,按3:4:3的比值进行打分,满分分,另设附加分10分。具体如下:
1、税源管理科初审推荐或纳税人报名参评
(1)税源管理科初审推荐
税源管理科对照评选标准,根据财务人员平时的办税情况、工作质量、工作表现等进行初审并推荐优秀财务经理和优秀办税员,被推荐者得30分。
被推荐人员如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可获得10分附加分。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纳税人报名参评
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子网页下载填写《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优秀财务经理推荐表》或《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优秀办税员推荐表》,并于4月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大楼办公室进行报名参评(联系人:林燚冉)。
参评人员必须真实、完整填写推荐表,并加盖任职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参评。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将对参评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评选条件的得30分,发现材料信息不真实者取消评选资格。
参评人员如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可获得10分附加分。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