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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30 2:09:00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受理的通告年第9号

为贯彻*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出口退(免)税管理无纸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整合金税三期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的统一部署,天津金税三期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将于年11月30日正式对外启用。为确保系统如期顺利上线,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于年11月16日起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年11月15日24时开始,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免)税业务申请受理场所、标准版“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业务备案、证明、申报等所有出口退(免)税业务。

年11月15日24时开始,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各区税务局(含第三、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及增值税申报表更正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年11月30日,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免)税业务申请受理场所、标准版“单一窗口”受理预约纳税人办理业务

年12月1日起,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各区税务局(含第三、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免)税业务申请受理场所、标准版“单一窗口”恢复正常办理。

三、提醒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时间,提前办理系统切换期间停办的所有出口退(免)税业务,避免因系统停机造成影响。

(二)新系统启用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避免出现拥堵导致办理业务时间过长。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请广大纳税人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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