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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7/30 9:54:00

本报记者胡畔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为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市场主体日趋活跃,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但也要看到,在科学监管、公平竞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在7月10日举行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平行论坛上,多位专家学者及企业家围绕“加强科学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议题展开了讨论。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在发言时表示,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的需要;是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保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构建新发展格局,维护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需要。下一步,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突破口,加大力度全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强化基础性制度保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作为一名企业家,江苏远东控股集团创始人、董事局主席蒋锡培更明白什么样的营商环境才是市场主体最需要的。他在发言中表示,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的是要解放思想、理论创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是硬道理;人民安居乐业、幸福生活是硬道理;毫不动摇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创新发展,毫不动摇让市场配置资源是硬道理。“持续优化制度,释放制度红利,有效加强赋能,服务监管,公平竞争、公正监管,这是广大企业所期盼的。”

那么,具体来看,应该如何加强科学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呢?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凯峰在发言中表示,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下,在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加强科学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一,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统一,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认为,公平竞争和公正监管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公平竞争和公正监管两者紧密衔接,互为一体,不可分割,是新阶段体现高标准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

她建议,促进公平竞争和公正监管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加快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规则,通过公平竞争的规则来实现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有效引导,同时更好限制政府对于公平竞争的干预;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平透明、简约高效的现代化监管体系,以更为有为的市场监管来护航公平竞争,护航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建设,护航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还需注意的是,目前在监管层面,我国要准确地把握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状况,还存在一些困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在发言中指出,首先,由于工商登记宽进窄出,虚假注册、僵尸企业现象普遍,很多工商登记的数据存在着失真问题,难以全面、准确、动态反映市场主体的生存状况。其次,目前市场活跃度测算方法、定义、标准并不统一,缺少权威性。同时,由于当下政务协同基础薄弱,数据共享机制并不完善,数据孤岛问题仍然存在且突出。

因此,黄群慧建议,建立一套各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真实动态反映我国市场主体的监测体系。具体而言,一是要多部门协同搭建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政务数据的流通、应用。同时,优化数据管理模式,确保高质量、时效性强的数据共享。二是要建立规范的数据开放接口,强化决策部门和国家智库参与市场主体综合动态监测。三是要有综合反映市场主体生存状态和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即通过多维指标体系相互验证准确性,以此来甄别市场主体的真实身份状态。同时,也要注意抱着包容审慎的监测态度,尤其对新的市场主体、新经济业态,要给予一些预留空间。

“总而言之,要以构造市场主体综合动态监测体系来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尤其要推进政策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政策更加科学适用。”黄群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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