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康县法院举办第二期“优化营商环境”研讨沙龙,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社林开展第二讲。
李社林以《做“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践行者》为题,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颁布施行、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法院怎样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等方面,全面阐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主要组成部分等内容。
李社林强调,要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紧盯省十四次党代会要求的“一核三带”,市委提出的“三城五地”及县委提出的“”总部署和“三个共同”工作模式,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走在前、作表率,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会上还传达学习了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精神,《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使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的通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通报第5期》《中共康县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监制:张世文
原标题:《做“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践行者——康县法院举办第二期“优化营商环境”研讨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