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年10月1日施行。
近日,淮北市正式发布地方性法规《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鼓励创新实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附则五章共三十六条。《条例》严格与上位法保持协调统一,并结合淮北实际,突出法规的特色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推动政府简政放权,依法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模式,全力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切实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进一步强化效能提升,促进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政务服务效率更优、质量更高;进一步鼓励创新、包容创新,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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