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婕
将营运资产整体出售,促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债权人对管理人的推荐权和更换权,探索管理人跨区域执业等新路径;创新适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新机制,缩短表决时间,降低重整成本……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引导各地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破产案件依法公平高效审理,助力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实践出售式重整
重庆市华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依法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根据采用出售式重整计划草案,华源公司以其与天然气业务相关的全部营运资产及其他优质资产设立新公司,剩余资产仍归华源公司所有。重整投资人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收购该新公司全部股权,并全盘接收现有职工及天然气业务,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6.亿元,专项用于清偿华源公司破产债权。
年11月20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中,新设公司经营持续向好,已累计实现利润约1.8亿元。
本案是利用出售式重整方式维护企业整体营运价值,拯救危困企业,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本案中,投资人愿意承接华源公司优质资产,但其考虑到对外应收债权的不确定性,不愿接受该类债权。据此,法院积极实践出售式重整,剥离具有整体营运价值的资产设立新公司。战略投资人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取得新公司股权,该股权转让款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这既确保了债务人资产营运价值最大化,又有效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组合出售企业资产
年1月14日,经杰克沃克(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杰克沃克公司的资产主要为库存商品、商标及网络店铺经营权。其中,库存商品多为滞销服装,若不及时变现,将面临霉变损坏风险,价值贬损严重,而且还会持续增加仓储费。
清算中,管理人发现意向购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