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应当尽可能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由本级人民政府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行联合检查。”
这是《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内容。条例要求,除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解读称,这些条款的目的就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从社会视角来看,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而法治恰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聚焦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与法律服务各环节,必将发挥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作用。
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市场主体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记者注意到,针对这一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