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冒用、名字被代签…莫名登记成了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莫名丧失法定代表人身份,能否申请撤销工商登记?
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工商登记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及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影响社会诚信和工商登记部门的行政权威,同时也耗费了行政审判资源。
房山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
8月17日上午,为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房山法院召开“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行政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介绍,发布典型案例并对工商部门依法履职作出法官提示。通报会由房山法院政治部新闻宣传组副组长曾慧主持。
房山法院政治部新闻宣传组副组长曾慧介绍通报会召开背景
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希存通报该院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行政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会上,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希存通报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年1月至年7月,房山法院行政庭共审结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案件37件,占工商登记类案件90.24%。从结案方式上看,判决撤销登记行为9件,判决确认登记行为违法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裁定准予原告撤诉20件。
方希存表示,此类案件存在“案件审判流程较为繁琐”“进入实体审理案件被告败诉率较高”“代理机构代办工商登记情形较为普遍”“案件审理裁决难度较大”等四大特点。对此,房山法院建议:人民法院应总结争议问题,完善审判路径;工商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管,完善审查程序;公民个人要提高安全意识,防范身份冒用。
方希存提示,工商部门应完善权利义务事前告知制度,在必要时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加大对公司及代办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居民也要提高对自己身份证的管理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因虚假工商登记而造成的损失。
房山法院行政审判庭陈秀清法官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陈秀清法官通报“冒用他人身份证变更登记,公司登记被工商部门撤销”“员工被公司法定代表人冒用身份设立登记,登记行为被撤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行为被撤销”三起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行政典型案例并提出法官建议。
“在此提示,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后尽快到公安部门申报挂失,并尽量拿到丢失报警回执、遗失公告等材料;公安部门加大对身份证的监督管理制度,严防冒用他人身份证的问题发生;工商部门在发现申请材料存在明显瑕疵时应启动实质审查,完善工商登记的自行纠错制度,对于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工商登记的,加强材料真实性的审查力度。”陈秀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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