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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常识 » 问答 » 优化营商环境安宁市公布第二批无证明办事
TUhjnbcbe - 2025/5/15 18:12:00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无证明办事”改革。安宁市审改办根据《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和《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梳理编制《安宁市“无证明办事”事项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共涉及8个部门,涵盖社保、医疗、民政等领域18个政务服务事项。此次新增“无证明办事”事项涉及两项精简措施,分别是:“取消一批”证明材料2个、涉及事项3项;“告知承诺一批”证明材料14个、涉及事项15项。

“取消一批”,减轻群众负担

对于采取“取消一批”证明材料的事项,即非法定证明或能够通过个人持有的证照予以证明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复证明。

“告知承诺一批”,提升办事效率

对于采取“告知承诺一批”方式替代证明材料的事项,可以由申请人通过承诺方式履行证明义务,当场签署承诺书代为证明,且不要求申请人事后再提供证明。

“共享一批”,打破信息壁垒

对于采取“共享一批”方式取消证明材料的事项,在配置权限后能够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系统”获取的证明,不要求申请人再次提供。

“协同一批”,整合系统资源

对于采取“部门协同一批”方式取消证明材料的事项,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调整优化证明材料取消后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落实核查责任人及时进行核查,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或者提供由受理申请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指定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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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安宁市将坚持以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革新政府部门的思维理念与实际操作方式,积极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快推进“无证利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群众的办事满意度,持续优化安宁市营商环境。

供稿: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编辑: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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