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要求,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更大程度地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切实营造宽松包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本清单从现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中梳理出28项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法定减轻或者从轻处罚、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2项通用情形以及“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26项具体情形。其中26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行为、专利、药品6个领域。《清单》采用表格形式,对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违法行为、适用条件和法律依据均作了明确规定。
在《清单》实施过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合理合法、过罚相当、综合裁量、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贯彻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精神,对照清单开展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约谈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建议等柔性监管与服务,着力督促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意识,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引导市场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符合“从轻”“减轻”情形的,依照过罚相当原则,参照现行有效的裁量基准,作出“从轻”“减轻”处罚决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保持“零容忍”,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做到刚柔并施、法理相融。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打造平等、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的市场监管执法服务助力我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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