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土壤,更是企业生存的基本条件。为深入推进“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集宁区检察院快速动员部署,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班,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力“下好五步棋”,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一、研学
我院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计划,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自学、定期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警按照计划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读本。2月24日,召开了“大讨论活动”学习阶段总结及专题研讨会,会上对“大讨论活动”集中学习阶段的学习成果进行了总结。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工作,紧紧围绕“大讨论活动”学习内容,交流心得体会。学习阶段注重引导干警从政治高度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的理念,坚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次,全院学习4次,领学7次,交流研讨2次。
二、检视
院党组和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涉法涉诉涉企案件、自治区通报的典型案例以及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涉企案件,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逐项逐条对照“九个是否”开展自我检视,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和个人检视材料,查找问题、分析原因。3月3日和10日分别组织召开了两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开门纳谏座谈会,邀请企业家代表、区政法委和区工商联参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同时,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内蒙古百坊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华旭影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向企业征求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截至目前共收集意见、建议10条,并在第一时间汇总,分门别类,属于我院管辖的建立清单,制定措施,限期整改,不属于我院管辖的及时向区政法委上报。
三、整改
2月24日,全体干警参加了市院赵国华检察长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题辅导讲座视频会议,按照上级的工作方案以及市院的分解方案,推动大讨论活动落地见效。当天还参加了市院典型案例教育视频会,刘忠副检察长对我市的一起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解。年我院办理了一起新能源民营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依法不起诉案件,检察长巩跇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回访该企业,开展座谈会,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询问企业法律需求,积极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依法办事。
聚焦“九个是否”,我院召开“涉法涉诉涉企案件专项排查会”,全面梳理排查了近年来办理的久拖未结的涉法涉诉涉企案件、长期挂案的涉企案件、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涉法涉诉涉企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教育整顿中尚未办结的案件线索,经认真排查,我院没有发现此类情况。
同时,我们延伸工作触角,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对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近两年涉企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摸排出的涉企刑事“挂案”,由专案专人负责,全面掌握涉企挂案案件的信息,了解公安机关受、立、破、结刑事案件情况。对发现的涉企案件,承办检察官一一引导侦查取证,并就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确保全面清理涉企刑事诉讼“挂案”。目前已及时对1件涉企涉嫌骗取贷款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我院第三检察部与辖区司法所就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进行座谈调研。经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在调查核实社矫对象经营资格后,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可以视情况扩大其活动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同时,社区矫正机构对安排外出销假的社区矫正对象视具体情况可以暂缓完成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内容,既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又为企业正常经营提供便利。
四、建制
我院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专班,紧贴检察职能,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16条》。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专门设置了民营企业专门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快速受理机制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机制,统一受理、流转、督办、答复企业各类涉法涉诉事项。成立涉企案件专门办案组,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同时,对辖区内家重点企业实行“检察官包联制”,通过发放“服务卡”的方式为企业划定联络员,加强与包联企业的走访联系,各包联检察官将为企业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反馈服务,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手段,实现涉企案件法律咨询便捷化。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搭建服务平台等措施,增强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意识,体现检察机关“靠前服务”作用。
五、宣传
我院走进辖区民营企业,践行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承诺,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法治课堂开课了”宣讲活动,向企业员工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重点就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工作举措”及便民措施进行了介绍,并就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了具体的讲解。结合实际案例,重点讲述《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以及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知识点,让企业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与规范管理,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同时,耐心解答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通过两微一端推送简报信息20余期,被中央、自治区、市、区四级媒体转载80余次,深入企业开展走访、宣传活动2次,召开座谈会2次。
集宁区检察院将切实做到“三个结合”,把“大讨论活动”同贯彻落实全区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大讨论活动”同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把“大讨论活动”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结合起来。将检察工作放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局中谋划推进,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力争下好“研学、检视、整改、建制、宣传”五步棋,自觉主动为大局服务,不断增加当地企业经营者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