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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7 20:46:00

本文转自:商洛新闻网

商洛新闻网:3月8日,商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庭前调解一起标的额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立案至结案仅用时19天。

年4月份,被告湖北某公司的分公司在商南县承建项目施工过程中与原告商南县某公司签订了商品砼材料采购分包合同,在原告处购买总金额余万元商品砼,该项目主体结构验收后,被告累计向原告支付货款八百余万元,其余余万元货款至今未付,原告遂起诉。商南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开庭审理前,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于年3月11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万元,于年5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72万元,支付担保保全费用元,并承担财产保全申请费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向被告出具票面金额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还对如逾期支付款项应支付的逾期履行金计算方法达成了一致意见。该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调解意见进行了确认。

自年10月份以来,商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除承办辖区内刑事案件外,还按照院内案件统一调配制度安排,承办部分民商事案件,在审理市场主体涉及的各类纠纷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契约正义,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灵活运用调解工作机制,坚持从个案特点出发,及时、高效化解纠纷,致力于营造公平、透明、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商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站位全局、服务大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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