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赵祥检察长作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3月5日在宝塔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年,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克服新冠肺炎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宝塔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积极推动平安宝塔、法治宝塔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专题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以及“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学习,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院党组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建设同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年初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纪律要求传导到每名干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了参观冯庄知青旧居、延安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展、宝塔城市会客厅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了“夜读欢乐颂”诵读大赛,不断丰富党建载体。
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成立了新媒体工作室,开设包括工作动态、析案说法、宝塔春晖、检察故事等7个栏目板块,面向全院干警征集优秀稿件。年,我院新媒体发表各类原创作品篇,被中、省、市级媒体转发篇。与延安融媒体中心联合制作了第二季《检察院线》普法直播栏目,15位检察官走进直播间释法说理、答疑解惑,节目受众广泛、影响深远。
二、积极服务中心工作,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赢情防控阻击战。立足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战“”,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起诉妨害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2人。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牵头组建“宝塔区联防联控第三工作队”,每天抽调15名干警配合街道办事处进行情防控,名干警积极投身到社区防工作中,连续值守社区60天,守护社区5个检查点,较好地完成了联防联控工作任务。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总目标,深入推进“六清行动”。年,我院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4人,起诉10件43人,所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清结,线索全部清仓,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办理了马某某、艾某某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检察长担任办案组组长,组成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实现了快捕快诉,该案22人一审全部获刑。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6件,有效助力行业清源。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等犯罪,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人。做好贫困村帮扶工作,做到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协助开展果树防冻、果树认领、农副产品销售等工作,包扶村在册贫困户44户人已全部脱贫。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讨薪70余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11位建档立卡贫困户被害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精心守护绿色延安。年,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人。审查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围绕黄土高原生态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与历史文物保护和煤石油污染防治等3个重点,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护航金融安全。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起诉电信诈骗等诈骗类犯罪案件人。办理了郭某等60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积极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实现快捕快诉。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做到慎捕慎诉,促使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通过办案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年我院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2人。审慎办理民营企业人员涉罪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对2名涉案非公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摸排清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持。
三、主动融入社会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年,依法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人,起诉人,同比分别下降33.69%、14.74%,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宝塔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0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人,起诉涉毒、涉赌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人。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严厉打击暴力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38人,不起诉人,不捕率7.2%,不起诉率12%。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充分发挥检察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4件人,检察长接待30件,均按规定在七日内受理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其中未成年人1件,残疾人4件,退役军人1件,共发放救助金3.6万元。开展信访案件公开听证19件,远程视频接访6件。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单)余份。加大认罪认罚的适用力度,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88.85%,进一步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创新开展未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安排部署,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宝塔春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年,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51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批捕9人,不起诉10人(其中相对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年,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人,起诉15人。我院39名检察官担任宝塔区39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一堂法治宣讲课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精品课程”,2名干警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巡讲员”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优秀办案检察官”,“宝塔春晖”工作室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
四、积极优化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抓牢办案主业、聚焦监督主责,以“求极致”标准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1件,同比上升70.83%,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件,同比上升%。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以法治手段维护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社会释放了正能量。纠正漏捕35人,纠正漏诉4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9件。针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监督,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6份,向法院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年,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件。加强监管场所驻所检察和专项检察工作,共进行安全检查12次,专项检察8次,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5件,办理的赵某某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书面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台账,对司法矫正活动进行逐案逐人审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加大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共核查罚金刑人.35万元,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1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4件8人,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年,我院共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4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8件。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3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8件。部署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采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监督手段,促进执法司法机关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年,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94件,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5件。一是守护“家门口的绿水青山”。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发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51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帮助有关方面恢复耕地11亩,恢复林地8亩,收回罚金20余万元,清运垃圾40余处,处置非法排放污水3处。二是当好“国有财产的守护人”。紧盯国有土地出让、财政补贴等国有财产损失重点领域开展监督,督促国土部门向某房地产公司追缴土地出让金2.3亿元,现已进入仲裁程序。三是保卫“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健康”。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健康宝塔”建设添能加力,聚焦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网络餐饮、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校园周边食品及销售假药等关键领域动真碰硬,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0件。四是维护“英烈的神圣荣光”。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办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针对辖医院旧址、三五九旅旅部旧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旧址保护存在的问题,督促管理部门明责担责,对革命旧址进行保护和维护,让革命旧址历史价值、红色基因得以有效延续。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检察发展根基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着力练就过硬本领。持续开展检察业务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业务集中轮训20余次,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22次,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开展了12期公诉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检察官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全院干警共发表各类调研文章篇。积极开展业务竞赛、案件质量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去年共组织案件评查9次件,案件评查工作信息被《检察日报》刊发推广。3名检察官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1名干警荣获“全市案管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干警业务素质得到锻炼和提升。
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了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一体化、类案办理专业化机制,机构、人员更加聚焦检察主责主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去年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案件,列席审委会11次。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核,建立了“一个重点”“两个清单”“三项机制”“四个打通”的绩效考核制度。将“案-件比”作为案件质量核心指标,努力使当事人一个案子在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
全面深化从严治检。院党组坚持做到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纪律规定。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严肃整治“庸懒散慢虚粗”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20余次,通过督导检查持续释放严字当头的强烈信号。严格考勤、请销假制度,开展会风会纪督查工作,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支部分享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入开展“赵正永、祁玉江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去年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十三五总结、十四五规划”工作,办结回复人大代表建议13件。二是切实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办结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1件。三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领域。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去年共发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件,公开法律文书件,重要案件信息44件。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各类案件公开听证会20余次,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坚持以抓落实保稳进、促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年,我院以全市综合考核第一的成绩被市检察院授予“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分别获得“延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先进集体”和“宝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宣传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5名干警获得省、市、区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宝塔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六稳六保”、保障大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四大检察”的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能力和办案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增强,全面从严治检需进一步深化。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着力解决。
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突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大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真正铸牢政治之魂。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各党支部集中学、内设机构学习小组研讨学、党员个人自觉学、教育培训专题学等联动机制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干警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检察履职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绩实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大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各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宝塔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提升刑检监督质效,对捕后判轻刑、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案-件比”、“两项监督”等项目进行考核,引导检察官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补齐民事检察工作短板,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在虚假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等传统领域深入挖掘,对重大案件依法组织公开听证,努力实现新突破。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探索针对个人信息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群体消费纠纷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补强行政检察的工作弱项,提升办案规模和办案质效,大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非诉执行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是以更大力度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自觉对标对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延安精神,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人才队伍和素质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扎实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竞赛活动,深入推进业绩考评工作,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延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周年!
End
宝塔检察新媒体出品
作者/来源:延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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