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咨委会系列研讨之一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举办《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研讨会
优化营商环境要重视市场主体的感受
1月22日,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主办的“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咨委会系列研讨之一《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条例》作为广州市第一部系统性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有力推动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和市场化。《条例》的制定,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的必然要求,是广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反映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心声。
此次研讨会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主题,汇聚了来自政府机构、高等院校、专业机构、企业协会的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咨委会委员们的智慧与资源,大家共同就宣传研讨《条例》开展了多形式、多视角的全景解读剖析,为推动广州市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献计献策。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陈宁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陈宁做题为“立法先行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广州方案’”的辅导报告。他从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和立法思路、主要内容与制度亮点三方面进行了讲解。他指出,《条例》不仅适时总结广州成熟的经验做法,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制化。同时,也进一步推进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加速经济恢复。
陈宁指出,《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主要内容与制度亮点可归纳为四方面:营造公平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打造依法行政、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构建宜居宜业、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创建公开透明、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这四个方面反映了营商环境应当包含的内容,也是所追求的价值。
最后,他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规的出台,是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远景和目标,其实施还有赖于相关政府部门的创造性补充和完善。
在案例分享环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经济师邱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资金处处长唐仪兴、广东电网广州供电局市场部副总经理邱朝明分别分享了广州市在登记财产改革、“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成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经济师邱琳
邱琳指出,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改革工作落实上,广州主要在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土地管理质量和登记便利度。
在减环节方面,广州在线下设置企业专窗,实现“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人互动、一个环节、当场领证”。同时,搭建线上“一网通办”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审批”。具体来说,在减时间方面,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28项登记业务1小时办结。在减成本方面,登记费全部实现免费。围绕提升土地管理质量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查询、独立投诉、土地纠纷处理等工作机制,推进土地管理电子化、便捷化、公开化。特别是大力提升了信息透明度,任何人可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