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15日讯(记者杜伟)3月15日,枣庄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启动新闻发布会。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致发布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郭继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刘中波,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茂山担任发布人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孙海鹏主持。
制定《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各方面非常
目前,市发改委已经向各区(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征集立法意见建议,并通过报纸、网络发布了征集立法意见建议的公告,将在3月底前完成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随后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针对梳理的问题进行多次联合修改,于4月底前将条例草案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合法性审查阶段,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对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依据上位法规定对条例进行审查把关、修改完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市政府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审议,一审后,由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征求意见、立法调研、专家论证等工作,就条例的体例结构、立法原则、制度设计、具体条款、文字表述等方面反复修改打磨,草案进一步成熟后,提请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审议并提付表决,表决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经批准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进行公布,整个立法过程圆满完成。
近几年枣庄市一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至于怎样能够让《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既具有枣庄特色,又管用好用,郭继存认为:为有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对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进行总体把控,督促相关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立法。立法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立法联系点、相关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收集梳理群众关心
二是打造了立法民意直通车。为了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设计开发了立法征求意见专用程序——“立法民意直通车”。该程序实现了
三是发挥专家学者参谋智囊作用,用足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将按照《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有关程序,扩充立法咨询专家库,吸收更多一线专业法律人才进入专家库,让专业的意见渗透到法律条款中,为立法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和支撑。基层立法联系点处在基层第一线,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有效的途径。在立法过程中,将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用足用好12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熟悉情况的人参与进来,做到开门立法、阳光立法、为民立法,使条例准确反映基层的民意诉求,更接地气。
四是坚持对标对表,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在法规的制度设计上要对标对表国家最新要求,注重借鉴吸收外地市先进的经验做法,如金华强力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汕头规定了创新容错机制,深圳取消了政府采购预选供应商名录,等等。这些先进经验做法都值得学习借鉴,特别是要通过学习找准差距,更新思想观念,拓宽立法思路,使条例更加科学、实用,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作用。
五是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六个全覆盖”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将在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征集社会各方面的立法意见建议,努力实现立法过程“六个全覆盖”:涉及的部门全覆盖、涉及的区(市)镇街全覆盖、涉及的利益群体全覆盖、各类新闻媒体全覆盖、各社会阶层全覆盖,广泛征集民意、吸纳民智。通过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会上介绍到市发改委承担《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起草工作,刘中波就市发改委打算如何推进这项工作进行回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年立法工作安排,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发改委将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使立法草案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将坚持“快就是大局”的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加紧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起草任务;将发扬“我就是枣庄”的主人翁精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有关规定,高质量做好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3月9日,市人大召开《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安排布署会议之后。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3月10日印发了征求立法意见建议的通知和公告,公开了联系电话、征集邮箱,向各区(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建议。3月11日召开了全市发改系统起草工作动员会,目前起草工作正扎实稳步推进。
下步工作,市发改委考虑将分成三步走,先形成送审稿:
第一步,汇总征集意见情况,起草条例初稿,并且将草案初稿提请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修改。
第二步,将草案初稿征求各区(市)发改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的意见。同时,配合市人大等有关方面到区(市)进行调研。根据反馈意见及调研情况,再次组织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第三步,将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最后,将送审稿和有关材料报送市司法局审查,然后提交市政府审议。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做好草案审议等相关工作。
通过此次立法起草工作,将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和企业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商、爱商、敬商、护商的浓厚氛围,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记者了解到,市司法局在立法过程中主要承担的是合法性审查工作。
王茂山介绍:为推进更高质量的营商环境立法,市司法局将立足合法性审查职责,严格履行有关程序,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提前参与起草。为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完善立法各项程序,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市司法局将提前介入,配合市发改委共同开展起草工作。
二是做好集中审查论证。进入审查阶段后,市司法局将组织开展多次集中审查论证会议,邀请企业代表、基层代表以及相关部门参与,对《条例》进行论证修改。
三是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论证修改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专家学者意见,为地方立法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持续提升立法质量和法治建设水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市司法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征求意见工作。通过书面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协调理顺各部门职责;通过实地调研或者书面征求各区(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了解基层的困难和需求,听取基层意见建议;通过枣庄政务网和枣庄司法行政网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切实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渠道,践行开门立法,推进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五是严格落实集体讨论程序。审查工作完成后,市司法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将《条例(草案)》报市政府集体研究讨论,并根据集体讨论意见进行联合修改。确保《条例(草案)》内容合法、程序完善后,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