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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1/4 1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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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1月7日讯(记者韩蓓蓓)今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动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政策相关情况。

去年,潍坊市在全省各地市率先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聚焦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引导各类金融、社会资本投入,为新时期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加强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市级先后出台了1个管理办法和6个配套意见,建立起政府引导基金出资和决策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年以来,全市新设立基金35只,总规模亿元,实现投放86.5亿元,基金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效益逐步显现。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取得一定成绩,但矛盾问题也不少,突出的是条条框框较多、开放度不够高、市场化不够足,作用发挥还不够大。

年7月18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对基金管理体制、基金设立门槛和免责机制作出新的调整。为进一步加快基金投资,更好发挥基金效益,根据省基金政策改革主要精神,借鉴南方先进省市做法,结合实际,潍坊对之前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

 4个方面20条措施优化基金使用

《意见》一共包括4个方面20条措施。与潍坊市现行政策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调整引导基金管理体制。在改革决策机制方面,不再设立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设立环节的政策性审查和政府审批;确定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项,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自主决策。在基金市场化运作方面,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开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自主建立投资决策、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等机制;市直部门不干预基金日常经营,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在基金评价方面,构建政策目标与市场目标相平衡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对单个项目进行评价,审计部门对政策性基金不作为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同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财政、审计、行政审批服务、地方金融监管等4个部门职责。

优化基金设立机制。本着“放宽放活”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主要是:调整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产业类、乡村振兴类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与省一致,调整为不高于25%;全部投资潍坊市的乡村振兴类(含现代农业)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30%;对引导基金出资,市县原则上按1:1比例分担。支持县市区设立基金,鼓励县市区围绕重点企业、项目、园区、行业,以及按照基金招商思路设立基金,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市级引导基金择优参股支持。设立项目基金,对市委、市政府重大招商引资、并购项目以及其他重点项目,县市区可与社会资本合作,量身定制设立项目基金,市级引导基金参股支持甚至直接投资。适当放宽基金返投潍坊的比例,产业类基金投资潍坊的比例调整为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

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按照“分类施策、正向激励”原则,采取多项政策措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让利力度,自年起,政府基金在工商注册一年内投资的市内项目,市级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其中可将不少于50%部分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明确基金返投标准,投资的市外企业将注册地迁往潍坊的、被市内企业收购的、将生产研发基地或主要功能性子公司落户潍坊的,均可视为市内投资;按照“基金招商”思路设立的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引进落地的法人实体企业,也可视为市内投资。允许调整项目出资比例,在保持各出资人总体出资比例和政府引导基金每次出资比例“两个不变”的前提下,允许社会出资人适当调整对不同项目的出资比例。另外,提高引导基金出资效率,鼓励社会出资人购买引导基金所持基金的股权或份额。

优化基金发展环境。建立项目筛选推介机制,“十大产业”牵头部门、市科技局择优推荐项目,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设立基金投资项目库,各类市场主体均可自主申报项目。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已履行规定程序作出决策的基金投资损失,不追究决策机构、主管部门和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责任;国有企业对基金出资部分也适用上述规定。

 坚持基金市场化运作放宽基金设立限制条件

省级引导基金由省新动能公司统一管理,潍坊市立足实际,建立灵活高效、开放竞争的管理机制,吸引集聚更多外部资源支持潍坊市经济转型发展。

政府基金不重规模。省级政策规定,基础设施类、产业类和创投类基金设立规模分别不低于30亿元、10亿元、2亿元,潍坊市坚持提高基金灵活性,对这三类基金设立规模均不作要求,具体金额根据基金投资项目和基金募资需求确定,放宽了基金设立的限制条件。

取消管理机构财政奖励。省级政策规定,年起,省级基金在工商注册两年内实现投资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最高万元;潍坊市探索基金招商新模式,实行“基金跟着项目走,政府跟着市场走”管理方式,因“先有项目、后设基金”,所以不再进行财政奖励。

基金扶持的重点、方式及出资程序

扶持重点。围绕潍坊市“十大产业”布局投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材料、医养健康、现代物流5个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支持现代农业、高端化工、汽车制造、现代金融、文化旅游5个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创新创业、“双招双引”等重点项目。

扶持方式。一方面,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为项目落地、企业发展提供长期资本支持,解决项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这是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通过投后管理,提供系列增值服务,为企业、项目引进金融社会资本、高级科技和管理人才、行业先进技术、完善产业链等方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出资程序。有投资需求的项目、企业,提报符合要求的基金设立方案和项目基本情况,通过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向市级申请引导基金出资,需要省级引导基金出资的,由市财政向省财政厅提报申请文件。在经各级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尽职调查完成,确定符合投资条件之后就可以对基金出资。

 多措并举吸引金融、社会资本投资

坚持基金灵活性。政府基金可采取两种架构,即“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引导基金—子基金”两级架构,也可围绕项目设立项目基金。母基金对子基金的投资比例、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再限制。

适当放宽基金返投比例。产业类基金返投潍坊市比例调整为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如果潍坊市国有企业出资参股基金,基金投资潍坊市的资金比例不低于政府性出资比例,即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和国有企业出资比例之和。

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门槛。申请设立基金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实缴注册资本由原来规定的不低于0万元,调整为现在不低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标准即可。

 进一步完善体系促进精准投资

下一步,政策更加开放,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敢于试、敢于闯、大胆干,在基金设立、工商注册、项目考察等方面不断优化政策、强化服务,力争将潍坊市的基金政策做到力度最大、环境最优、政策最好。

体系更加完善。发挥网上申报系统作用,继续广泛对接各类投资机构,促进基金在“十大产业”均衡合理布局,努力形成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基金体系。

对接更加全面。加强基金投资项目库建设,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项目资源,将更多优质项目纳入项目库;同时,通过路演平台、报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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