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殷婷
9月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介绍深入优化环境执法方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是如何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动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的?对此,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副局长杨令功指出,一是实行动态调整,为企业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标杆”。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鼓励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资源要素产出高的企业,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清单,将因行政处罚等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企业及时移出。
二是实行黄牌提醒,更好发挥正面清单的正面导向作用。对清单内企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黄牌提醒,1个自然年内累积黄牌2张及以上的移出清单;移出清单企业原则上3年内不得再次纳入。对清单内企业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立即移出,不得再次纳入。
据悉,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通俗地讲,就是针对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少去或者不去;针对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要多去,从而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精准发力,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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