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杨青通讯员梅国用
为高标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郑州市人社局出台六项具体措施,坚持精准服务、前置服务、创新服务,提升为民服务效率。
据悉,目前,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争议案件件,法定时效内结案率为%,涉及劳动者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64亿元。其中,处理农民工案件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4万元,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建立联系点制度让服务更精准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的理念,认真借鉴以“法治、德治、自治”为核心的“枫桥经验”,立足我市实际,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在人以上规模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多发的制造、餐饮、商贸服务以及民营高科技等行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立了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联系点,帮助企业健全调解组织、培训业务骨干、解决疑难问题,编印下发了本《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联系点制度法规汇编》。今年4月份,某煤矿公司因经营困难,准备裁员多人,仲裁机构及时指导企业裁员方案进行审查,妥善处置员工安置问题,最终没有出现一起集体争议。
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让服务更直达
持续推进普法守法,着力打造稳定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自5月份开始,在郑州市集中开展“百名仲裁员、进千家企业、普法惠万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成立由优秀仲裁员、律师等组成的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普法宣讲团,在全市进行巡回宣讲,深入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送法进企业,推动用人单位和职工树立法治意识,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组织业务骨干对涉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的制度规定进行了讲解,针对企业事业单位关心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答疑。通过政策宣讲,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方式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能力,降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发生。
加强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让服务更便民
郑州市人社局将法制宣传、用工指导、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前移,把乡镇(街道)打造成方便快捷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桥头堡”和“前哨站”。目前,全市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中心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点1家,省级示范点32家,市级示范点16家,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的全覆盖。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彻案件处理的各个阶段,有案先调、能调不裁,使调解逐步成为仲裁工作常态。截止6月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件,其中,仲裁机构案内调解件,调解成功率65.9%;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含乡镇)调解结案件,发挥了案件分流作用,方便当事人就近就地解决争议,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服务更温暖
郑州市人社局加强与市司法局、财政局沟通协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制度,为困难群众维权开启绿色通道。针对部分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范围,不了解法律援助政策的群众,在全市各个仲裁院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实行“一站式”联动服务,帮助困难群众维权。
探索推行仲裁建议书让服务更贴心
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用工不规范等频发问题,探索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通过仲裁建议书的方式,对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并通过有效的跟踪回访,促进企业依法用工,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对劳动人事争议多发高发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规范用工管理。
优化办事流程让服务更便捷
畅通“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争议,做到当天申请、当天立案、优先开庭,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落实简易处理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发挥部分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和一裁终局制度优势,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