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始终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广泛宣传引领,全面贯彻执行,在全市形成浓厚的优化营商环境氛围。
一是坚持从“点”上启动,把两部《条例》项条款与市直29个部门进行点对点相连,消除了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盲区;开展“送法入企”专项行动,全市名“项目管家”对接个规上和限上企业及重点项目负责人开展点对点解读;结合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市直98家单位走进62个基层社区点对点宣传。
二是坚持从“线”上推动,部署动员全市“一、二、三”产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县两级联动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和内涵解读,迅速在市场主体中形成了思想共鸣。
三是坚持从“面”上推广,“税务大讲堂”“工会之家”等活动常态化开设《条例》宣讲内容;创新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条例》学习纳入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市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对市直名机关干部进行常识普考;依托主流媒体讲好“锦州营商故事”,已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63篇营商信息。
通过“点、线、面”结合宣传推广,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各类市场主体形成普遍共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氛围日渐浓厚。
(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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