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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3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沈华铃)今天起,《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厦门市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昨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制定的过程、出台的意义和特色亮点进行解读。会上,厦门市政府秘书长黄杰表示,下一步,厦门市政府将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聚焦市场主体全周期重点环节,着力推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文环境、国际环境、法治环境、监管环境等7个方面全面提升。
创新举措破解企业难点痛点
《条例》共9章89条,主要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产业发展环境、人文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规范监管、附则。《条例》有不少特色亮点,不乏全国首创的举措,进一步解决市场主体
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针对市场准入和退出问题,实行市场准入和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便利企业注销。降低信贷成本,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保护知识产权。优化人才政策,着力破解招工难,创新用工模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有效的用人保障体系,促进厦门市人力资源市场良性发展。
提升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水平。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完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编制政务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编制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一业一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等。此外,以数字赋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明确电子材料的法律地位。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推行涉企政策“免申即享”。
设立营商环境日塑造城市品牌
《条例》还为产业发展打造良好环境。其中,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提供用地保障,支持企业上市,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坚持补链强链延链。推进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产城融合。
在人文环境方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确定每年11月1日为营商环境日。塑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发展、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体现厦门营商环境的地域特色和优势。
此外,加快构建国际化发展环境。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口岸管理协调机制,便利口岸通关、规范口岸收费;明确和细化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市场主体发展涉外贸易活动提供的具体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海外投资权益,建立涉外知识产权应急援助,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
着力推动7个方面全面提升
厦门市政府秘书长黄杰表示,将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高质量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厦门市政府将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聚焦市场主体全周期重点环节,着力推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文环境、国际环境、法治环境、监管环境等7个方面全面提升。其中,提高市场主体全周期便利度,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简化商事主体登记,公布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总部用地政策,统筹推进总部招商、央企招商,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产业人才保障房及员工子弟学校规划和建设。
企业家声音
政务服务更高效企业服务更贴心
在随后举行的《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厦门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滕达表示,《条例》的颁布一定会为厦门带来四个好处:政务服务更高效、企业服务更贴心、改革领域更深入、市场监管更公平。
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厦门百利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康英德说,《条例》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特别鼓舞和有利于我们这样的农业创新型企业,使我们更加敢于在种业科技创新上继续加大投入,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实施,也会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种业企业来厦投资。
市人大代表、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梅钦表示,《条例》关于数字化赋能城市治理的规定,有利于鼓励和支持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这些都突出了城市定位特色,有利于厦门市加快以数字化塑造未来城市新格局,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