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从高处谋划,从小处着手,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强组织细措施
以点带面凝心聚力抓落实
强化院党组主体责任,充实工作专班力量,继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二十八条》后,制定下发《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围绕法院重点负责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三项指标,明确深化司法服务的具体措施和重点任务,将具体任务明确到庭、细化到人,多维度、全方位增强全员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定期召开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工作进展,有的放矢解决困难和障碍,按照“攻坚专班化、工作目标化、指标清单化、督查常态化”模式,构建院长牵头、分管院领导督办、工作专班协调推进、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权责体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建机制补短板
精准施策层层压实提质效
出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为框架,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细化“四类案件”范围、监管程序、主体和权限,实现精准识别不遗漏、监管到位不越位,强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防范不当司法行为影响或损害营商环境,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多管齐下整治违规超审限、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努力追求“正义及时实现”,促使涉企矛盾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得到解决。继《关于严格执行案件期限制度的规范指引》之后,制定下发《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暂行规定》,前端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平台加大多元解纷力度,切实降低纠纷成讼率;中端加强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严格把控扣除审限和延长审限的审批;后端强化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和督办。第一季度诉讼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18.97%,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13.51%,两年以上未结案件长期清零,一年以上未结案件降幅达65%,且均具备法定事由。
三、严程序讲温度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保发展
积极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内率先上线“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短信推送系统”,实现执行流程12个关键节点同步短信推送;严格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标准和要求,推行“一案一表”,确保终本案件合格率达标;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通过每案签署“收款账户确认书”、定期发布“案款发放督办通报”等措施强力整治案款超期发放问题,倒逼执行人员规范程序、高效执行。严禁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并将涉企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审批权限提升至执行局长,防止执行措施滥用。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企业被执行人强化经济影响评估,灵活、文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一季度共对8起案件中的企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适用“预处罚(预罚款、预拘留)”措施,其中3起案件被执行人已积极履行。有序推进“执转破”工作进程,强化打击“拒执”犯罪意识,今年以来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2件。
四、以创新求突破
公开透明协同联动树公信
联合樊城区工商联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强化沟通联络协作,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和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合力营造重商、亲商、利商、安商的良好社会氛围。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及行业协会、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相关组织人员担任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保障社会各界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出台《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听证办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