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科区法院商事审判法官通过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要求,根据受理涉企案件情况,发挥主动性,积极创新,研究与之相应“六个尽快+一个建议”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从而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个尽快即尽快调解、尽快送达、尽快审理、尽快判决、尽快执行、尽快释明。一是尽快调解,法官对所有立案受理涉企的案件,通过与各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后,对于能够调解结案的案件采用能调尽调的原则进行调解;二是尽快送达,对于争议较大无法调解的案件尽快送达传票等相关文书;三是尽快审理,在留足法定的举证答辩期限,将开庭审理日期尽量提前;四是尽快判决,经过审理查明后在无法调解的情形下,承办人尽快制作裁判文书;五是尽快执行,在调解及审判过程中只要存在能够给付的情形,就会尽最大努力将案款送到当事人手中;六是尽快释明,在审理过程中一旦出现涉企当事人对其权益不知情,对其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形,承办人马上对其进行释明工作,保证当事人最大化行使其权益。
一个建议,即法官通过案件审理总结企业在实践中的具体不足,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实践证明,该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年以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件,结案件,平均审限48.76天,向相关企业发出法律建议条。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司法公正高效既是重要标志,也是基本保障,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管理及执行工作中,用法治强化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倡导诚信履约,惩罚违约行为,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内核”,为高质量法治提供法治支撑。(包长江刘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