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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12 10:32:00

推行分级诊疗不能剥夺“首诊权”


前溪


推行分级诊疗不能剥夺“首诊权”


前溪


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人满为患,今后在浙江此种尴尬现象或将有所改变。据报道,从10月底前开始,浙江将分批启动全省分级诊疗试点。按照要求,淳安县、宁波市北仑区、宁海县等8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居民在看病就诊时,须首先到当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到明年3月,将会有24个县(市、区)参与试点。(参见10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分级诊疗,被认为解决“看病难”的最佳途径,推行分级诊疗,值得肯定,但推行不应该只靠“强制”推行,甚至剥夺患者的“首诊权”,这是最让患者为难的。


分级诊疗,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看病,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小病在社区医院,大病到大医院,让不同医疗机构各施所长,实现医疗专业化,这是科学的。对此,想必大多数患者也是清楚的,可为何患者不管大病小病多往“大医院”挤?道理相当简单,就是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能治好病。其实,推行分级诊疗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让小医院也能够看好病。


应该说,浙江推行分级诊疗是多用鼓励措施的,一边降低违反规定者的报销比例,比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未经转诊便自行到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将明显下降;一边倾斜优质医疗资源,将通过深化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行医生多点执业、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单位开设特色科室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这样的思路是正确的,但问题是强制剥夺患者的“首诊权”,则可能会延误患者的病情。因为小医院无论在医疗设备还是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都无法与大医院相比。现行医保的报销制度也已经规定,到大医院看病,报销比例低,但仍然阻挡不了患者去大医院看病。据统计,目前,浙江各县(市、区)居民转到外地就医的比例在20%至30%左右,这能否降下来,显然还是个未知数。


看病不是以前的科举考试,需要一级一级升上去,而有些病是等不起的。试想,一般性的小毛病,患者不可能会没事跑到大医院去,要知道去大医院看病,除了看病费用,还要承担住宿、路费等,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会去?而一些小医院难以查明的病,却要在小医院先看病,则无疑是可怕的,不仅浪费钱也浪费时间。估计以后基层医院转院证明这一关要通过“关系”来摆平了。


推行分给诊疗,应该是用脚投票的结果,大多数患者是理智的,他们选择什么样的医院,是经过考量的,壮大了基层医院,何愁没有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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