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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小时人工受理黑龙江省123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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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转发并启动实施了《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共分八章,三十八条,从职责分工、平台建设、受理办理等多个方面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运行管理进行了规定,达到规范运转流程,提高服务质效的目标。

服务功能: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全省热线运行质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服务、一号响应、互联互通、即呼即办的原则,实行全天候服务、全渠道受理、全方位办理、全过程监督。热线实行"7×24小时"人工受理企业群众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实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热线运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省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省热线运行质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省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将建立与各市(地)及中省直部门"即呼即办"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地热线与、、、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讯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建立联动机制。

各级行政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和公用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负责办理热线交办的诉求,负责建立诉求办理的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管理机制。

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机构,确定两名以上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热线的话务转接咨询和工单及时签收、即时受理、按时办理、协调督办、答复诉求人、办理结果反馈、惠企利民政策信息解答等;对企业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突出的涉及本单位职责的诉求,进行分析并研究制定长效解决机制。

受理办理范围:

企业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热线可受理办理

热线负责受理企业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回答一般性咨询,不代替部门职能。热线可受理办理范围为:涉及经济调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国家、省平台交办的诉求事项;县级以上政府领导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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